驾驶证怎么考?送你“驾考全流程”!快收藏......

发布时间:2023-11-03 09:41:07







报名、体检

第一步:找驾校报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 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2. 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专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 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 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 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19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到驾校报名。


第二步:体检

二)身体条件
1. 身高: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 视力: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 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单独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右下肢正常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9. 年龄在70周岁以上能够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枣庄车管为方便群众,对受理、面签业务进行了前置操作,体检完成后,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直接在驾校进行受理、面签业务的办理,小伙伴们无需再到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啦!


科目一

足不出户预约考试!只要报名成功后符合条件的小伙伴就可通过“交管12123App预约时间参加科目一考试。

在预约考试日当天,记得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约考地点参加考试。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温馨提示: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科目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可通过“交管12123App选择相应考场,预约时间参加科目二考试。

在预约考试日当天,记得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约考地点参加考试。

当日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十日后重新预约考试。

温馨提示: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科目三

道路驾驶技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属于已经持有汽车类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可通过“交管12123”App选择相应考场,预约时间参加科目三考试。

在预约考试日当天,记得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约考地点参加考试。

温馨提示:对于同时符合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条件的小伙伴,可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当日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十日后重新预约考试。

温馨提示: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科目三

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为理论知识考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科目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九条: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当日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直接预约补考,不设考试时间间隔。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考试小提醒


根据以往考场的经验来看,

很多小伙伴都是因为临考紧张才导致发挥失误。

在这里提醒大家

提前准备身份证,考前多检查;

遇到复杂情况时沉着应对,不要慌

通过所有科目考试后

在领取驾驶证前还完成最后一个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完成最后一个领证宣誓仪式后

小伙伴们在当天就可以领取你们的驾驶证了



取得驾驶证后注意事项: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以上就是驾驶人考试的全部流程,小伙伴们学会了吗?


祝所有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机动车驾驶人

我们一直在努力
只为让您更满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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